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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行政处罚公示7号
发布日期:2023-10-26 10:21 信息来源:卫滨区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180

   卫滨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被处罚人

河南省威森德道路材料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41070366469536XM

案件名称

河南省威森德道路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违法

处罚决定书文号

(卫滨)应急罚〔2023〕7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3年10月26日

处罚结果

对该公司罚款20000元。

处罚事由

2023年9月14日,检查河南省威森德道路材料有限公司发现:未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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