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被处罚人 |
河南东海电气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 |
92410703MA41W82W6T |
案件名称 |
东海电气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卫滨)应急罚〔2022〕8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2年9月13日 |
处罚结果 |
对该公司罚款20000元。 |
处罚事由 |
2022年8月16日,卫滨区应急管理局检查执法人员河南省东海电气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单位三名员工无三级教育培训记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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