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联合抽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
辖区工贸企业:
根据《卫滨区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卫政办〔2020〕1号)文件精神,区应急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就2024年联合抽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贸企业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和对象
(一)抽查时间:2024年3月14日-2024年12月31日
(二)抽查对象:区应急管理局市场主体名录库中按管辖规模以上工贸企业50%比例定向抽取。
二、抽查内容
根据随机抽查事项目录清单,对辖区内的工贸企业进行抽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导抽查重点用能企业监察,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区应急管理局主导抽查事项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备案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三、抽查方式
检查方式包括书面检查、实地核查。企业实施检查时,根据企业行业属性,确定具体的检查事项和内容,一次性完成检查。被抽查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需要提供行政许可证明、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企业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将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
卫滨区应急管理局 卫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