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
辖区工贸企业:
根据《卫滨区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卫政办〔2020〕1号)文件精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应急管理局现就2024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和对象
(一)抽查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2月
(二)抽查对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名录库中按管辖工贸企业30%比例定向抽取。
二、抽查内容
根据随机抽查事项目录清单,对辖区内的工贸企业进行抽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导抽查重点用能企业监察,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区应急管理局主导抽查事项包括: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台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三、抽查方式
检查方式包括书面检查、实地核查。企业实施检查时,根据企业行业属性,确定具体的检查事项和内容,一次性完成检查。被抽查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需要提供行政许可证明、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企业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将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
卫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卫滨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14日
序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内容 |
抽查依据 |
抽查对象 |
抽查主体 |
抽查方式 |
抽查频次 |
1 |
联合抽查工贸企业安全检查 |
2024年节能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和工贸企业安全检查 |
节能相关法律法规 |
全区工贸行业企业 |
卫滨区发改委、卫滨区应急管理局 |
现场检查 |
1次/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