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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多举措强化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宣传
发布日期:2023-11-01 15:51 信息来源: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1275

为进一步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重点,卫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专题部署,压实责任,细化任务,强力推进,多措并举开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宣传工作。

一是强化户外广告宣传。利用城区交通主干道、公交车候车站电子显示屏、路旁广告牌、道旗广告、楼宇广告、建筑围档等载体滚动播放宣传口号,悬挂张贴宣传海报等,积极打造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宣传全覆盖。

二是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宣传。在各类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场所醒目位置统一张贴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宣传海报,利用大型商场、宾馆、商超等商业场所门口内侧设立“挂图”宣传食品安全创建标语口号。

三是强化农村(社区)宣传。在平原镇、各办事处辖区内所有自然村、社区设立宣传栏,张贴食品安全创建工作宣传海报,绘制墙体广告标语,悬挂宣传条幅,广泛宣传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

四是强化卫滨食安 微信公众号推广宣传。利用卫滨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宣传食品安全理念,发布食品安全警示信息,提供政策法规知识咨询,受理投诉举报等,为群众提供高效服务,大力提升政府形象。

五是强化“五进”活动宣传。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五进”活动,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建共享共治,不断提升社会各界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六是强化先进典型宣传。及时总结、提炼和宣传创建工作的特色亮点、经验做法,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事迹和监管举措在创建工作中的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效率和质量,有力推动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以来,新乡市卫滨区共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 2000余份,张贴海报4000余张,播放公益广告5000余条,制作展板200余块。通过强化广泛宣传,提高了辖区群众对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营造了人人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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