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审计局聚焦主责主业,紧扣机制建设、问题发现、整改落实等环节,不断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的贯通协同,促进“三类监督”共同发力,实现信息互通、监督互动、措施互补、成果共享 ,不断提升经责审计效能。
完善机制建设,促高效贯通。联合区纪检监察机关、区委巡察办制定沟通协同等工作方案,细化日常联络机制、沟通会商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内容,构建完善的监督体系,织密“监督网”;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成员单位间日常协作配合,及时通报审计发现问题,研究解决案件线索移送处理、结果反馈等内容,强化工作联通,推进资料共享、成果共享。
注重共商共查,促高效落实。坚持在党委统筹下巡视巡察与审计一体谋划、协同开展,共同研判确定监督的重点单位、重点领域及重点环节,审计机关在制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前充分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意见,巡察机关开展巡察前必看审计报告,合理配置资源;充分发挥审计人员专业特长,近两年共选派业务骨干10人次参加纪委各类检查、巡察工作,累计时长400余天,结合审计调查事项,向纪检监察、巡察机关提供经责审计报告、灾后恢复重建等专项审计报告10余份,在信息资源、人力资源上形成监督合力。
紧盯问题整改,促成果运用。三部门坚持严的主基调,在抓好问题整改“下半篇文章”上共同发力,多举措检验整改成效。巡察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纳入巡察重要监督重点,审计机关在开展经责审计时也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必审内容,联合纪检监察机关对重点单位和重点项目现场检查,建立问题台账,持续跟踪督导,严格对账销号,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率达100%,促进被审单位和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实现问题整改和规范管理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