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推行社区矫正“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7月31日,卫滨区司法局举行社区矫正执法证件发放仪式。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吴伟锋、区司法局局长韩璐、区司法局副局长刘敏一参加仪式。自2023年8月1日起,卫滨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将统一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颁发仪式后,副局长刘敏一领学了河南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全省统一配发社区矫正工作证件的通知》和《河南省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办法(试行)》,告知了执法证的适用范围及注意事项,并提出了工作要求。一要牢固树立执法理念,培育执法意识,在入矫、解矫、外出审批、考核奖惩等执法过程中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程序合法,时刻牢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授权必须为”的要求,确保守好社区矫正工作底线和红线;二要全面提高执法素质,切实加强业务理论学习,提高执法水平,每月组织社区矫正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测试,形成常态化机制,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社区矫正执法队伍;三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严于自律、遵章守纪,牢牢守住纪律的红线、防线、底线,以反面案例为警示,坚持不懈地抓好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廉洁执法教育,讲原则、守纪律,净化人际关系,提升防腐拒变的能力,切实树立起卫滨区社区矫正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下一步,卫滨区司法局将把此次发放执法证件作为新起点,继续在提升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上下功夫,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执法严格、作风过硬”的社区矫正执法队伍,为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卫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