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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民办学校诚信等级分类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2-16 17:29 信息来源:卫滨区教育体育局 访问量:861

卫滨区民办学校诚信等级分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了更好地规范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促进我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以此为契机出台一套民办教育信用评价体系,能够达到引导民办学校之间公平竞争,良性发展的目的,以期进一步整顿行业风气,规范行业秩序,让民办教育行业依法依规的不断成长。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民办学校的办学场地、师资力量、收费退费、招生宣传、课程内容、社会信誉等情况综合进行公平、公开、公正的评价与分级,进一步树立起民办教育行业的制度规则意识、信用意识、责任意识等,力争建设出一套规范有序、监管有力、诚实守信、服务社会的信用评价体系框架与运行机制。

    三、工作措施及办法

    新乡市卫滨区教育体育局根据《规范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年度检查工作》对培训机构开展评审、评分与信用等级划分工作。评审工作分为前期准备、开展评审、后续工作三个阶段,以民办学校信用等级作为划分标准,以评分项目作为划分依据。

    (一)前期准备

    区教育体育局根据《规范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年度检查工作》进行评审。告知各民办学校评审内容、评审流程与所需材料。各民办学校将办学基本信息、师资信息、课程信息、营收状况、发展规划等内容整理汇总,递交至卫滨区教育体育局,作为评审依据。

    (二)开展评审

    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根据《规范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年度检查工作》,对各民办学校开展评估、评分与等级划分工作,拟定评审报告向社会公布评审报告与评审结果。

    (三)后续工作

    评审结果公布后,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培训机构,可采取差异化的管理措施。针对合格民办学校进行表彰以兹鼓励。针对基本合格、重点整改的民办学校进行帮扶,帮助其更加规范化、正规化,提升自身的办学质量。针对不合格的,采取取缔、关停措施,进行严厉打击。

    (四)信用等级

依照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相关精神与法律法规,培训机构设立为合格、基本合格、重点整改、不合格四个信用等级。

信用等级

描述

分值

合格

依法依规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办学场地与教学设施条件优异,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成果极佳,社会信誉优秀;经济效益强,管理水平高,发展前景极佳,信用承诺和履约能力强。

85分以上

基本合格

依法依规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办学场地与教学设施条件良好,师资力量较强,教学成果良好,社会信誉较好;经济效益稳定,管理水平良好,有一定的发展前景,信用和履约能力较好。

70-85

重点整改

依法依规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办学场地与教学设施条件一般,师资力量一般,教学成果中等,社会信誉普通;经济效益一般,可能会产生经营风险,管理水平一般,发展前景不明朗,信用和履约能力中等。

60-70 分

不合格

依法依规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办学场地与教学设施条件差,可能存在不合规现象,师资力量缺乏,教学成果差,社会信誉差;经济效益不理想,可能存在经营风险,缺乏良好管理,缺乏发展前景,信用和履约能力差。培训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大量或严重违法违规现象;缺乏固定办学场地与师资力量;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或亏损严重,无任何发展前景,没有信用和履约能力。

0-60 分

    五)评分项目

民办学校将以下相关信息整理汇总并上报,通过对上报信息与实际办学情况综合审议后对机构进行打分,将各项分值相加后,总分值作为信用等级划分依据。评分标准包括下列项目

评分项目

描述

分值

办学场地

考察机构的办学场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办学场地内部与校区周边的条件。

0-10 分

教学设施

考察机构的教学设施是否齐全及教学设施的水平与条件。

0-10 分

师资力量

考察机构的教师是否具备相关教学资质、教师团队的数量、教学水平、教学成果、业务能力等。

0-10 分

课程内容

考察机构开设的课程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课程质量、课程内容等。

0-10 分

招生宣传

考察机构的招生宣传工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存在非法宣传、违规招生等情况。

0-10 分

收费退费

考察机构是否在显著位置公示收退费相关标准、是否合法进行收退费相关工作。

0-10 分

安全条件

考察机构校区内部的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规定及校区周边的安全状况。

0-10 分

社会信誉

考察机构是否有失信违约情况,以及机构在学生与家长中的口碑。

0-10 分

经营状况

考察机构的经营状况,包括营收状况、资金情况、学生数量、发展规划等。

0-10 分

守法情况

除以上内容外,机构是否还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0-10 分

    四、宣传工作

民办学校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工作与评审工作,通过卫滨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平台,政府网站等渠道进行大力宣传,评审结果进行社会公示。以此让家长与学生们深入了解民办学校信用评价体系,在选择民办学校时能够有硬性标准作为参照依据,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不良机构的损害。

 

 

卫滨区教育体育局    

                                    202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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