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
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按照“尊重民意、普惠共享、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确定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
一、持续推进城市道路建设工程
目标任务:打通百泉大道(高村路—香泉路)、文岩路(解放大道—恒大雅苑)等断头路,加快原广路、达雅路等区间道路建设,做好和平路南延、解放路南延工程前期工作,优化完善城区路网结构,方便群众出行。
牵头单位:城建局
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园区办、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卫滨投资公司,平原镇、胜利办
二、完善提升环路体系
目标任务:实施南环路(黄河大道至八里营大桥段)改建工程,年内完成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平原镇
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
目标任务:对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具备改造条件的城镇住宅小区进行改造,完成改造3167户。
牵头单位:城建局
责任单位:发改委、科工信局、民政局、财政局、城管局、应急局、审计局、消防救援大队,各办事处
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更新
目标任务:整治10条以上背街小巷,更换一批窨井盖,新建一批公厕,加快街头游园建设,推进违章建筑拆除,全面提升城市形象,构建美好家园。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城建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平原镇、各办事处
五、加快书香城市建设
目标任务:深入推进全民阅读,新建一批城市书房,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全力打造“十分钟阅读圈”。
牵头单位:文旅局
责任单位:宣传部、财政局、城建局,各办事处
六、推进养老服务设施
目标任务:新建、改造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4个以上,不断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民政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城建局,平原镇、各办事处
七、扩大创业就业
目标任务: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新增城镇就业6500人。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新增技能人才3000人以上、高技能人才1500人以上。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科工信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退役军人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平原镇、各办事处
八、持续开展重点人群帮扶
目标任务:一是持续开展特困人员救助960人次、低收入群体帮扶26400人次。二是救助0—6岁残疾儿童22人。三是对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各完成筛查任务350人。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年底前实现全区孕早中期产前筛查率达到60%以上,新生儿“两病”筛查和听力筛查率达98%以上。四是积极开展健康人群(18岁—75岁)14种高发恶性肿瘤风险筛查,提高早期发现多种高发恶性癌症的几率,有效降低恶性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
牵头单位:民政局、卫健委、残联
责任单位:财政局、教体局、人社局、医保局、妇联,平原镇、各办事处
九、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目标任务:持续扩大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新丰小学主体完工,健宏社区幼儿园投入使用。
牵头单位:教体局
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城建局、农业农村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平原镇、南桥办
十、加快村卫生室公有化建设
目标任务:推进15个行政村卫生室公有化建设,提升村级医疗水平,增强农村医疗服务能力。
牵头单位:卫健委
责任单位:财政局,平原镇
十一、加快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目标任务:完成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及五支排、镜高涝河修复项目。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平原镇
十二、开展“法援惠民生”工程
目标任务:实现困难群众、军人军属、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0件以上,村(居)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退役军人局、市场监管局、卫滨公安分局,平原镇、各办事处
十三、加快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目标任务:积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完成市定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宣传部、教体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中心、卫滨公安分局,平原镇、各办事处
十四、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目标任务:全年优良天数争取达到223天以上。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发改委、科工信局、财政局、城管局、城建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园区办、卫滨公安分局,平原镇、各办事处
十五、提高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目标任务:加快构建步行15分钟核酸检测“采样圈”,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新乡市口腔医院业务用房改造提升项目。
牵头单位:卫健委
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平原镇、各办事处